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,总公司设在北京.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,2013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,假设企业按月预缴,企业所得税率为25%。别外,上海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.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.100万元.500万元;南京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.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.300万元.2000万元。营业收入.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.35.0.35和0.30。2013年7月,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。 关于跨地区(指跨省.自治区.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)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,正确的有( )。
- A、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,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
- B、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
- C、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,由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
- D、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%部分,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就地申报预缴
正确答案:A,D
答案解析: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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