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未从事过医务工作的王祖仁以包治癌症为名骗取患者钱财,2000年7月,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并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,在李庄村开办了“豫东癌症医院”。用其自行配制的一种胶囊为附近的癌症患者治疗,并到处张贴“好消息”、“特大医讯”等非法医疗广告,致使很多癌症患者难辩真伪,纷纷来该院治疗。王祖仁收取“医药费”16000余元。但因王祖仁的胶囊没有任何治疗作用,在当地及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。王祖仁的行为构成何罪,并说明理由。
正确答案:构成非法行医罪。根据《刑法》等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,本罪表现为行为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从事医疗活动,情节严重。本案中,王祖仁从未从事过医务工作,便以包治癌症为名进行非法行医,骗取患者钱财,后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,私自开办了“豫东癌症医院”,并用其自行配制的假药为附近的患者治疗。纵观本案事实,王祖仁的行为完全符合非法行医罪的特征。
答案解析: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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