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县(市、区)项目提供建筑服务,开具增值税发票有何特殊规定?()
- A、除增值税发票开具一般规定外,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,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,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家建筑服务发生地县(市、区)名称及项目名称。
- B、分包商项目名称与承包方建设方开具名称一致,否则在预缴税款是不得享受差额预缴税款。
- C、营改增后签订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特别注意,开具增值税发票备栏最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。
- D、营改增后,承包方和分包方开具名称不一致时,预缴款也可以享受差额预缴税款。
正确答案:A,B,C
答案解析: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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